为贯彻实施乐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开展,消除企业在认证工作中的盲动性,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于2006年4月12日~13日联合召开乐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会议。
为贯彻实施乐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开展,消除企业在认证工作中的盲动性,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于2006年4月12日~13日联合召开乐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原轻工业部)所属认证机构——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并经中国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认可,拟将在乐器行业内开展对电子琴、电子钢琴、钢琴等产品实施产品质量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由国家授权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不受供需双方经济利益所支配,用公正、科学的方法对产品进行评价、监督。企业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有助于证明自己的产品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明示消费者产品已经认证机构特定程序进行了科学评价,从而增强消费者对所生产乐器产品的信任感和认同感,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企业的可信赖形象。企业产品质量认证通过后,不仅可获得由国家授权的认证机构依据程序颁发的认证证书,而且还允许在产品和包装上使用认证标志,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告。
来源: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删节)